爲豐富學生課餘生活,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興趣愛好,校團委、學生會開展學生社團招募活動。 學校對社團的成立明確了具體條件:1.社團發起人數不得少於2人,成員不低於8人,其中來自同一班級人數不超過50%;2.社團必須有1名以上指導老師;3.社團內部機構設置完備,有規範的社團章程;4.成立社團需向校團委提交社團籌辦申報表,說明社團的性質意義和活動計劃。 學校對社團的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:1.社團指導老師由學生聘請具有專長的本校教職員工或校外人士擔任,任期一學年;2.社團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,並按照計劃認真執行;3.每次社團活動後要及時記錄活動的具體過程,完整填寫活動記錄表;4.社團指導老師要認真指導學生參加活動,並積極組織參加各類相應比賽;5.每個社團在學期末要做好總結評優工作,同時要定期舉行社團成果展示;6.教師根據興趣和特長,參照活動方案先自願申報帶團,在此基礎上學校將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帶團教師。 建立學生社團可爲同學們提供了一個學習、交流和展示自我的平臺,有利於促進學生個性全面發展。 (編輯:daxia2010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