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學校工作職責 1、 全體教職員工都應增強家教意識,自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,並積極主動地開創家教工作的新局面。 2、 全體教師必須按學校要求認真做好家訪、校訪接待、填寫家校聯繫手冊等學校與家庭的聯繫和溝通工作。 3、 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家長參加學習,填好《家長學校情況記載簿》。堅持點名制度,督促檢查填好家長教育工作,期末做好家教經驗交流工作,並根據家長參加學校學習的出席情況、學習表現,教學實績以及同學校、教師的配合情況,評定其學習效果,等第爲優秀、良好、一般、較差四等。 4、 搞好校內開放周、班開放日活動,定期向家長開放,請家長參與班、校教育和教學活動。 5、 善於發現幫助家長總結教學經驗,並做好交流和推薦工作。 6、 認真學習、宣傳家教知識,搞好家教知識競賽。 7、 積極協助搞好家教問卷調查和統計分析工作。 8、 認真填寫。按時上交家教資料。 (編輯:王建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