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十行百星”先進典型評選共性標準: (1) 政治堅定,理想遠大,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 模範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熱愛祖國、熱愛人民、熱愛社會主義。 (2) 堅持解放思想、實事求是、與時俱進、開拓創新,在奮力建設“強富美高”新泰州進程中推動高質量發展、創業富民、創新利民、創優惠民。 (3)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紀守法、廉潔奉公、作風正派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公衆形象。 (4) 具有強烈的事業心、責任感和無私奉獻精神,在羣衆中擁有較高聲望,爲泰州發展作出重大貢獻,堅持工作在基層一線,取得突出業績,產生廣泛影響。 (5) 市直申報人員(或成果)須獲得泰州市級以上綜合表彰(榮譽稱號)或省級以上行業(系統)表彰(榮譽稱號),市(區)申報人員(或成果)須獲得市(區)級以上綜合表彰(荣譽稱號)或市級以上行業(系統)綜合表彰(榮譽稱號)。 二、“十行百星”教育之星先進典型評選標準 主要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,師德高尚、業績突出,探索教育教學規律,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,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先進典型。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(1) 忠誠黨的教育事業,努力踐行和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紀守法、作風正派、廉潔從教; (2) 愛崗敬業,師德高尚,積極探索教育教學規律,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,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方面業績突出,在師生、家長和羣衆中擁有較高聲望。 附件2:泰州市第三屆“十行百星”候選人推薦表(編輯:tyjshxj) |